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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sdassfw 笔名:叶梦夜色 地区: 行业: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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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们的聚会
昨天晚上,诗人们的聚会,有诗人孙磊、女诗人于向夫妇二人,还有诗人马知遥、魏新、严冬等人,晚上在内燃机招待所,大家朗诵了诗歌,兴致不错。吃完饭,大家去唱歌。
晚上,看了《东方不败》,感动,这个电影我看了不下20遍了,还是非常喜欢,每次都有心得,那种东方人特有的道家的自由迷狂的精神,中国侠的开放精神,演绎的非常好,小配角,小细节,小对话,都见大功夫,如今徐克的电影是越来越拘谨了,例如《七剑》,文化内涵非常苍白。难道我们又进入了文化帝国的所谓“庄重的时代”,宏大叙事的再度兴起,以《英雄》为由头,令人警惕。记得上海大学传媒学院的陈院长说,韩国人看了《英雄》,吓坏了。呵呵,中国人又要搞怀柔四夷了。
我的幸福的学生时代(一个旧作)
我的幸福的学生时代
(一)
学生时代,我一直不是老师宠爱的孩子。
对这个时期的回忆,最鲜明的印象也许就是“恐惧”吧。恐惧学习,恐惧坏孩子,恐惧老师和家长,甚至恐惧自己的长大。初中,我是在家乡--山东的一所矿办中学度过的,学校除了几个师范专科生外,还有些自学成才的老师。
家乡十分闭塞,老师们酷爱体罚。初三那一年,我的班主任是个人高马大的教师,戴一副眼镜,肥大的屁股,总穿着一条紧绷绷的牛仔裤,说起话来就象刀子刮在玻璃上一样让人难受。此人后来娶了自己的一个女学生,调入矿上的办公室高就。我们那时都喊他“孙大炮”。每周的班会是他体罚的绝好机会,他从安插在班的小密探口中得知每个人的表现,然后,把犯了错的孩子叫出来。他揍人的原因和方式都十分特别,有一次,我被他打了一顿耳光,只因为作业中丢了一个标点。(事后,我才知道,那天老师失恋了。)每次班会,他都有一件伟大的武器,有时是棍子,有时是绳子,有时甚至是一串钥匙。有时老师心血来潮,居然让挨打的同学像电影《霸王别姬》里的戏子一样,一边挨打,一边大叫打得好。而我们,也甚至麻木到去猜老师下一次拿什么东西打人,以告密为荣,以挨打为可耻。
老师不打人的时候,最常用的办法就是“饿饭”。中午,如果你经过我班的窗口,你就会发现,有十几个孩子被反锁在教室里,饿着肚子,恐惧着,哭泣着,努力趴在桌子上,将一篇中学课文抄一百遍,或者二百遍。显然,他十分满意自己的管理方法,我们时常可以听到这样熟悉的话:
“喂,为什么上课和女生说话?你真贱!”
“作业为什么不交,你这头猪!”
“哈!上自习看小说,抬起头来!还有脸戴着一顶遮羞帽!”
许多年了,这些话有时还会萦饶在我耳边,令我浑身发紧、冒冷汗。长大后,看了摩罗的《耻辱者手记》,我才明白,原来作为最最普通的中国人,作为最最普通的中国人的孩子,我们最早接受的教育,不是知识,不是自尊和尊敬他人,而是耻辱的烙印,以及由这耻辱而生的恐惧,就像君特.格拉斯《铁皮鼓》中的小奥斯卡一样,绝望地恐惧着的无所不在的“黑厨娘”。
我永远不能忘记,那天班会上,教室的光线十分强烈,一切似乎都暴露无遗。那位清秀而瘦弱的女同学,由于老师训斥的时间太长了,以至不敢也忘记了要求上厕所。她哭泣着,颤抖着,苍白着脸,紧咬着牙,努力并紧双腿,可刺鼻的尿水还是顺着裤管流了出来,浸湿了她的裤子,可耻地淌在地板上。当时,全班的同学和老师一起哄堂大笑。许多年了,我依然记着那刺耳的笑声,因为我也是那无耻且幸福着的集体中的一员。后来,这名女同学成为了一名女混混,我想,这也多少和老师的教导有关系。
然而,最令我恐惧的还是自己。上中学后,原本在小学名列前茅的我,却总是贪玩,总是考班里的倒数几名。语文勉强及格,数学和英语总是三四十分,我甚至在期末英语考试中,捏了四个纸团,写上ABCD,让上帝帮助我考试。可是我无法控制自己。每次,当考试失败后,我都会跑到野外去玩,我只喜欢一个人玩,或钓鱼,或下河摸虾,或用弹弓打小鸟,或毫无目的地闲逛。我不敢回家,因为家中有父亲的皮带,我也不敢去想将来的日子是什么样子,我只是觉得,不学习的感觉真是太好了。长大以后,我有一丝庆幸和一丝奇怪。奇怪的是我为什么如此讨厌学习,庆幸的是,我最终还是没有错过享受学习乐趣的机会。那时,我最大的人生目标,就是初中毕业后做一名厨师,是父亲和班主任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
父亲是一名善良的医生,医科学校毕业,对人和气,医术精湛,经常义务帮助邻里看病,因此被母亲戏称为“雷锋”。然而,父亲年轻的时候,脾气十分耿直,在文革里因为写了一首诗,几乎弄到被人贴大字报的地步。工作的不顺心渐渐改变了父亲的性格,加之他对我寄以厚望,希望我考上大学,希望我过好的生活(父亲并不能预见如今大学生也难找工作),而我又是那样不争气,于是,父亲便做了老师体罚的“帮手”。他不许我看电视,不许我吃好东西,不许我买自己喜欢的衣服和玩具,甚至不许我有自己的业余爱好。那时,我酷爱收藏烟盒和火花,为此,每天我都要在附近的垃圾堆里翻来翻去。每个周末,我都约上同学去远一点的地方拣烟盒,我甚至疯狂迷恋到回老家也要捡烟盒的地步。终于,一天下午,当我放学回家,发现了这样的一幕:我放日记和烟盒的写字台抽屉,我人生之初最隐秘、也最纯洁的幻想、欢乐和激情,就这样无情地被撬烂、被撕碎、被像纸钱一样被践踏在地上。我哭了,尖叫着失去了理智,1.2米的身躯被父亲像一只布娃娃一样丢出很远。咸咸地,鲜血从我的嘴里、鼻子里涌出,一件黄色的印有老虎图样的小汗衫被撕得粉碎。我拼命地反抗着,不惜用拳头打碎了一块玻璃,示威似的让碎玻璃割伤了我的手。
然而,这一切远远没有结束。一天下午,我被叫到了“孙大炮”的办公室。我敬爱的老师翘着二郎腿,脸色铁青,一看到我,就蒙头盖脸的大骂。渐渐,我才明白,那是因为我的同桌,一位优秀的学生(THE BEST OF BEST)。他出身干部家庭,学习突出,人非常聪明乖巧,又长得齿白唇红、俊秀可爱,于是十分得到老师的宠。那时,我俩比较要好,又是同位,就经常在一起闲聊,甚至耽误了自习课。当该同学被老师叫去问话的时候,就很自然的将责任推到了我的头上。
“你也不撒泼尿照一照,你是个什么样的货色!”老师义愤地说:“你又笨又蠢,一辈子只配做个低贱的家伙,你为什么要拖累X X !他可是个聪明的好孩子。”
我羞愧地简直无地自容,恨不能有个墙角也钻了进去。我很想哀求老师不要骂我,可我不能移动分毫。
我敬爱的老师依然不依不饶地说:“你知道有多少学生和他们的家长求着我要和XX坐一个桌吗?就你这样的差生,我对你真是太照顾了,你有什么资格在这里占着茅坑不拉屎?…”。
我开始哭泣。肮脏的泪水像虫子一样爬在我的脸上,我甚至丢脸地淌出了鼻涕。这时候,其他办公室的老师纷纷被吸引过来,嘻笑着,鉴赏着,品评着,有几个漂亮的女老师甚至笑出声音来。我感到天旋地转,眼前的一切仿佛都模糊了,耳边的一切仿佛都消失了,有一种彻骨的痛刺穿了我的心,比父亲打我还要痛百倍、千倍。它是我绝好的一次人生教育课,它让我清醒地认识到了人生的冷漠和残忍。它让我模糊地认识到,这世界,这样的国家里,等级是这样的森严,甚至在学生之间,也仅仅因为学习的好坏和家庭地位的高低,而成了两个世界的人。而在所谓的高一等的人的眼中,低贱的一方似乎根本不配有什么自尊和尊严。在这样的制度的面前,我所有的倔强、坚持、沉默的掩饰,都是那样可笑、不值一提。我要感谢老师的教诲,他让我明白了,我终生只是个低贱的家伙,他让我明白了一个中国智商一般的十四岁孩子的绝望。
我从办公室里开始哭泣,直到晚上回家。我没有吃晚饭,只是慢慢地哭泣入睡。从此,我就和那位同学断交了。
许多年后,当我考上研究生的时候,一位初中同学请客,那位当年的优秀生也在座。他考上了重庆的一所中专,毕业后,分配在我们矿上的机关做科员。那天,他也很替我高兴,并很真诚地劝酒,我们融洽地在一起说说笑笑。我猜,他可能早已忘记了那件小事。然而,我却不能忘记,因为它几乎改变了我的一生。我这样说,并非对老师、父亲、和那位同学有什么怨恨。我倾向于相信,他们只是无意之中对我造成了伤害。父亲是望子成龙,老师是激励我成才,同学只是想改掉我上自习说话的不良习惯。我也知道,当年打学生的老师,并不止我的班主任,我就亲眼看到过,我的一位漂亮温柔的语文老师,把钉书钉装钉在了一位学习成绩差的同学的脸上。他们是恨铁不成钢,他们是怕我们在中国这样残酷竞争而又没有任何保障的社会饿肚子,他们的用意都是好的。然而,有时我想,我宁可做一个普普通通快乐的厨师,也不能忍受这种所谓“人上人”的虐待和自虐的光荣和快乐。父亲、老师、同学都不是坏人,甚至可以说是好人。他们都勤奋工作,热爱生活,在社会上受人尊敬。然而,我不明白,为什么好人在伤害别人的时候,会是如此心安理得?如此习惯而自然?明白这个道理,是在读了ORWELL的《1984》和扎米亚京的《我们》之后。它们让我深深体会了,生存如何艰难,权力如何伟大,个人的尊严如何渺小,集体的愚昧如何强硬,假象如何成为真实,扭曲如何成为光荣。它们让我深深体会了,当“饭碗万岁”成为人生的坐标,当耻辱和恐惧成为制度和习俗的力量,通往人性的奴役之路就成了一条心灵虐杀下的鲜花和笑脸的阳关大道。
(二)
学生时代,我也有着温暖的记忆,那是一位50多岁的生物教师---于老师。不知何故,他一直未娶,一个人孤零零地住在学校的宿舍里。他还兼任美术老师,教我们刻图章、画水彩画。我们都学的十分认真,一次,我画了一幅水彩画,于老师给我了一个A+,还笑眯眯地夸奖讲我说,不错,真不错。那神态,那语气,我至今还记忆犹新。
我们都顽皮地喊他老于头,可他一点也不在意,只是笑眯眯地摸摸我们的脑袋。 有时,胆子大的同学,竟敢在上课的时候,在他的背上贴纸条。他知道了,还是不生气,只是笑眯眯地罚他到野外捉昆虫来作标本。对于实验用的昆虫和小动物,别的老师都丢掉或祭了自己的“五脏庙”,可于老师从不这样。他总是在实验后郑重其事地将那些生物埋葬。校园后的院子杂草丛生,异常荒凉,那里至今还有许多于老师做的小坟,里面安葬着小兔子、刺猬、青蛙,只不过土堆已渐渐平整,看不出当年的样子。于老师总是把小动物放在他自制的小木头棺椁中,慢慢地用铁锨挖坑,一言不发。只有在这时,我们看到于老师的脸色是灰暗的,而且他还唠叨地讲一些“尊重生命”之类的言论,可惜我们当时并不是十分明白。记得有一次,我和同学一个名叫“小三”的,在树下捡到了一只小麻雀,它才刚刚会睁开眼睛,浑身没什么羽毛,很可爱的样子。我们给它取了个名字叫“蛋蛋”。我们很想养大“蛋蛋”,可我们的父母都觉得养麻雀是很无聊的事情,况且它晚上还要啾啾叫个不停。我和小三捧着那只小小的生命,四处找人,希望有同学可以收养它。正当一筹莫展的时候,我们想到了于老师。于是我和小三一路跑到于老师的门前,大声喊着:“于老师,我们给你送麻雀了!”。看到“蛋蛋”,于老师的眼睛亮了一下,又板起脸,严肃地说:“这是从哪里来的?你们把它从窝里掏出来,是很难养活的!真是造孽!”当我们解释清楚后,于老师的脸上又露出了笑容。他小心翼翼地捧着“蛋蛋”,快活地说:“让我来养它吧!”很不幸,“蛋蛋”不久后死掉了。于老师告诉我们,鸟儿们生性就爱自由,就是小麻雀也是这样,要是成年的麻雀“气性更大”,如果被人抓住,它们宁愿不吃不喝一直到死。
(三)
16岁那年,我转入了油区的一所市重点高中。打人的老师也有,不过少了许多。不过,我接着又碰到了更让人头痛的事情,那就是学校恶劣的环境和频繁的校园暴力事件。
90年代初的中学,我不知道是否条件都和我们学校相似(据说,许多都不如我们),我们18个人挤在一间旧教室改造的房屋里,宿舍后就是厕所,空气污浊不堪。夏天,没有风扇,也不敢开窗,滚滚的热浪简直让人窒息,恶心的老鼠咬坏了床和箱子,令人恐怖的磨牙声让我们彻夜难眠;冬天,没有暖气,屋里冷的象地窖,早上一起来,鼻子上都可以结一层冰。至于食堂的伙食,更是现在的孩子所无法想象的,我们称之为“猪糇”。糇在古代是军粮的意思,“猪糇”的间接含义就是说,我们是一群训练有素、胆大无耻的猪。那时,食堂的伙夫(简称炊哥)就成了我们心中仅次于班主任的2号权力人物。他们做的饭,既体面又经济,比如茄子,他们根本就不去皮、不过油,而是砍成大块的像炖肉般漂亮的模样,放在水里煮,熟后再大方地浇上一点熟油,一盘油汪汪的茄子就做好了。如果你还幻想有一点肉,那也好办,炊哥们会理直气壮地从盆底找出几块肥肉炼的“油丁”。为了让“祖国的花朵”取得更充分的营养,你还会时常在菜中发现一些小“调味”,比如苍蝇、蟑螂等“肉制品”(选自炊哥语录),或者是铁钉、铁丝、鞋带、笤帚苗等富含维生素的佐料。有一次,我的一位同学竟然中了“大奖”,吃到了一只小拇指粗的青虫,由于他吃的太快,青虫的首级已经被他吞下了。那位勇敢的同学停下来,思考了一会儿,又毫不犹豫地吃完了剩下的部分,还杀猪般高声嚎叫着:“噫!好好吃的豆角哇!”听说,这位悟性很高的同学考取了一所著名学府的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后一直在机关混的不错。
如果你因此认为我们恨炊哥,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他们简直就是我们心中的偶像之一。青春期的学生们,正是饭量和头脑一起疯狂的岁月,我通常是上午的第三节课就腹如山响,第四节课基本就在“人性的挣扎”中度过,我甚至把数学课上老师讲的“模”这一重要概念改成了“馍”。记得有一次,老师提问我“模”是什么呀?“我昏昏沉沉地说:“是白面。”此事一直在校园传为美谈。
每当吃饭的时刻来临,那简直是一场“肉搏”。教室距离食堂有几百米,为了节约时间,我把饭盒带到了教室,下课铃声一响,就箭一般蹿出教室,和一群同学展开百米追逐赛(我仅有的一点体育能力都是那时锻炼出来的),到达食堂后,我们又像一群没出息的猪一样挤在仅有的几个窗口,互相撕扯着、挤压着、漫骂着,通常来晚的和个子小的女生都买不上菜,只好干吃馒头(据说,这样的做法,可以减少剩菜率)。于是,几乎每天买饭都会发生斗殴事件,鲜血满地、饭盆乱飞。这时候,就显出炊哥的重要性了。如果你和炊哥认识,并且关系还可以,你就可以早吃上饭,并吃得干净一些。炊哥懒洋洋拿着饭勺的样子,鄙夷地看着我们猪一般抢饭的样子,在我的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光辉简直可以媲美上帝。在这样的环境里,不论男女或强弱,虽然我们外表看来是温文尔雅的高中生,却已深刻地懂得了“饭碗=成就感=最大的权力”这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一个个成长得“像街上拣煤核的孩子一般泼刺有为”,以至于我校一位漂亮女生被一个河南籍的炊哥拐带出走,至今下落不明。
“青春是可怕的”。许多年前,丧家犬般游荡在欧洲的昆德拉心有余悸地如是说。后来,该格言多次被中国的文科学者拿来形容文革。在这里,我拿它来比喻20世纪90年代中国校园里的暴力事件。那时,正是“史泰龙”、“史瓦辛格”、“小马哥”等硬汉流行社会的年代。温柔潇洒、多情善感的富家子弟形象(诸如F4之流),在那个年代是遭人鄙视的。我们学校里的流氓英雄们,最厉害的叫“天”,下面还有着五花八门松散的校园帮派,如“十八龙”、“十八凤”、“十九兄弟”等等。他们喜爱流血和暴力,以显示自己的价值,兼敲诈勒索以花天酒地。“天”是许多人向往的地位,我校曾经有位姓王的同学,由于没有考到班级的前五名,居然自爆自弃地向校内六个最痞的坏孩子发出挑战书,要和他们一绝高低,在被刀捅伤2次之后,他终于成为我校的“天”,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毕业后,他不愿干维修工,就加入黑社会抢占当地的建筑工程。终于,今年5月,我听说他被挑断了脚筋和手筋,成了一个真正的废人。
十几年中,我仅回过一次母校。我在梦中也不愿去回忆那个阴沉、压抑、充满恐惧的地方。我住过的那个宿舍楼,早已经废弃不用。那是个简易楼,一楼的院子铺满了方砖,现在已长满了杂草,显出衰败的意思。我不能忘记,我们害怕敲诈,居然不敢回宿舍睡觉,而痞子们也居然胆大包天到教室进行敲诈,我不能忘记,我的一位漂亮的女同学就是在这里险遭强暴;我不能忘记,就在这儿,3年里,每年都有一位同学,从楼上飞身跃下,摔成残废,而原因却仅仅是为躲避小痞子的追打和敲诈勒索。而更让我不能忘记的,是一位挺身抗暴却体弱多病的同学,居然被打得鼻骨断裂,在大雨中被剥光后捆在电线杆上长达5个小时!十几年后,当我再次抚摸那根电线杆时,仿佛还能触摸到鲜血,听到他痛苦而绝望的呻吟----。暴力,是对弱者的征服,对人性的蔑视,也是社会法则失灵的前兆。作为学生中的弱者,在社会、法律和老师的角色都可耻地淡化的情况下,除了向强者低头或者以暴制暴外,他别无选择。甚至可以说,在某种情况下,我们的社会和教育,也在有意无意间,充当了“帮凶”的角色。暴力,有时对于受暴者和施暴者来说,都是一种折磨。多年后,我曾经在一个当警察的高中同学那里,看到过一本日记,日记的主人是我们学校的一个十四岁的少女,她敲诈抢劫,无恶不作,最后因与一个比她大十几岁的男人有了孩子,而服毒自杀。可令人奇怪的是,在日记中,你看到的都是温柔甜蜜的对那个男人的思念,让人以为她是个很纯洁的姑娘。为什么存在着这么大的反差呢?我思索着,写了一首平淡的诗,来追忆这个过早逝去的年轻生命。
我这样写道:你不该死在白天/白天警察很少/你那高大勇敢的太阳/那个狗日的心上人/他不识字/打打杀杀的生活像本卡通/幸好你是日记/尽管你在胳膊上烫满了烟疤/我还是透过写满LOVE的日记扉页中/看清楚/你很调皮/你十四岁/人们奔走相告/庆祝你死了/包括你有了面子的后母和/金光灿烂的生父/笔是世界上最没用的东西/我用它救不了你/你也救不了自己/黑社会的理想是暴力/你知道的/可你污秽的秀发却声称/为了太阳般的爱/裂变黑子/会死人/你知道的-----。
那个时代,成年人都忙着干什么呢?詹姆逊和德理达登陆中国,解构主义风行一时。“下海”和“傍大款”成为时尚,成千上万的皮包公司一夜兴起,又在一夜间破产。成千上万的国有企业开始了“下岗”增效和清理三角债。全民掀起了玩忽拉圈和练气功的热潮。一个叫张贤亮的小说家搞电影城,变成了大富豪,一位名教授先是在香港后来又跑过来告诉我们,中国从“五四”开始就错了。而一名叫王朔的写字匠,正声嘶力竭地喊着:“我是流氓我怕谁”,并获得了一片叫好声---。在理想的丧失和物质的飞速而畸形的繁荣中,在90年代肥皂泡般浮躁而平庸的社会神话中,不要希望学生们会更好一些。他们的颓废和成年人的堕落一样,其实不需要任何理由。
(四)
许多年了,我一直在思考我的学生时代和我身处的环境。尽管那有着许多令人不快的回忆,但那毕竟是我的青春,它凝聚着我的泪、笑声、思索。这也促使我拿起笔来,在还没有来的及衰老到对一切都习以为常之前,记录下这些肤浅、幼稚的想法。我想,这些文字不是好的,但它们是朴素的,没有任何矫饰的掩盖,它们完整地表达了我内心深处的真相。
知耻而后勇
主体是什么?是如康德所说揭开那不经别人引导就无法自己实现自己的蒙昧状态吗?我还是太喜欢回忆了,当过去的苦难都成了一个甜蜜的回忆时,你的主体性也就死去了。知耻而后勇。我要保持勇者的姿态和斗志,这就是我的宿命。我曾经懒惰,也曾经幻想与制度苟且妥协,但是,制度总是在我心虚的时候,击中我可怜的自信心,折磨我的尊严。
我们的生太短暂了,因为死亡总是那么漫长而黑暗。人只有站在死亡的悬崖边立言,才能真正理解生的意义。让我们的生命再灿烂一点吧。哪怕活得象一只蜡烛,也要燃烧出最大的光亮!尼采在《扎拉图如是说》中自豪地宣告,你原来就是死亡,有什么可怕,就让你来第二次吧!
我总是试图在制度面前保持我的自尊,并幻想用这种自尊获取制度的承认。事实证明,我错了。我只有超越这种自卑的状态,才能真正实现人生的飞扬。我们总是张着大嘴喊着“冤枉”!其实,我们并不想摆脱残忍的制度和命运对我们的玩弄,我们只不过想利用我们可怜的声音,引起别人的注意,特别是权力者的注意,以获得别人廉价的安慰。别人强奸了我们,杀死了我们,还要指着我们的骨头说,看,不抵抗,这就是奴隶!
我的前25年的人生,都是在命运的驱赶下行走的。我考高中,是因为父亲的冷脸和班主任对差生刻骨铭心的蔑视,我考大学,是因为我喜欢的人离我而去。我考研究生,是因为命运在我20-25的这段时间内,让我四处碰壁,求告无门,让我在屠宰厂恶劣的环境里,忍受12个小时以上的高强度劳动,忍受工人们的鄙夷,忍受同学们的落井下石,忍受来自亲人的质疑,忍受失业的威胁,甚至连续4个月拿不到一分工钱的痛苦。后来,我做了领导秘书,又要忍受酒精的折磨,良心的折磨,和失去自尊变成猪狗的折磨。忍受官场无休止的倾轧和规矩。我受够了。我要反抗。所以,我考上了研究生。现在我30岁了,我决定要为自己而主动的活。再也不被命运驱赶。我的努力,一定要找到我想要的生活。不管环境对我好还是不好,我都要主动出击!
我要好好赚钱,好好读书,好好写文章,好好生活,我要取得成绩。现在的这些远远不够!我需要超越这个状态,这个体制的束缚,就必须有足以蔑视体制的能力和才干。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能真正实现自己的理想和追求。想想这二年,有多少好的时间,被我浪费了。我的懒惰和自以为是害死人。知耻而后勇,我要保持我的斗志和勇气,这就是我的宿命。
一千零一夜与当代作家品格
性感的深刻和博士答辩
今天,和毕师兄论及论文的问题,谈到了我如何改我的论文。对性感的深刻这个说法,深以为然。我的理论文章,受翻译理论书的影响,语言晦涩,喜欢堆砌意象,而且逻辑性不强。这是我的老毛病了。通过改武林这个论文,我发现,其实论文和批评完全应该有更为性感的写法,比如谢有顺,就像写小说一样。我写论文,太不经营了,只是表达清楚了,就行了。有时就会面目可憎。虽然有想法,但是,真金裹着一层铁皮,还是不好的。批评,应该有自己的文体。如这个论文,可以不要一、二、三的排列,不要过多的术语,而用一种性感的笔法去写,或许更好。当然,也要有理论,但一定要化在汉语的性感的表述方式之中。那么,逻辑性呢?比如鲁迅的先立靶子,说表象,然后下手痛宰。毕师兄的文字,令我佩服。今后的论文,还要多改,直到形成自己的风格为止。
今天博士论文答辩,失望而回,居然出现了“肺结核美学”,是否有“瘸子美学”?许多博士说的不客气一点,还没有进学术的门,简直让人惊讶。更可怕的是,自以为是,强大的野心,小小的眼界和漫不经心的写作,加上主题先行式的盲信,呵呵,愚蠢加讨厌。我们的博士培养质量堪忧。
一点感想
今天看了一些论文,让人气愤。作为一个批评者,不仅应该痛恨不好的作品,更应该痛恨自己的陈词滥调,CILE,这是对批评最大的伤害。建议,无论是那些成名的批评家,还是我们的博士生,写完论文后,看一看,到底多少话是你自己的?
要想出新意,并不在于写一个别人没涉足的作家,而是用新的观点和方法论,更新你的认识!
以此为警戒!
德埃克音乐会
今天晚上,观看了德埃克钢琴音乐会,来了一些爱音乐的人,但大多是家长带着练钢琴的孩子,孩子在台前台后,跑来跑去,把音乐会搞成了菜市场,中国人的悲哀。哈恰图良的“马刀舞曲”,让我印象深刻。“塞尼维娅的教师”也很好,但看到“梁祝”的处理,感觉外国人的理解还是生硬了一些。
赵总的热情让人感动,中途想退场,被他劝了回去。
晚上,和诗人严冬夜谈艺术到2点。
读书心得
今天,和毕师兄谈论文,感于他的一句话:“我们的20世纪文学,没有父亲,只有被凌辱的母亲”,很深刻。在90年代的鲁迅形象中,欠缺的是什么?可能恰恰是没有正视鲁迅思想中的消极的东西,或者说,不想正视,他们塑造的反抗绝望的鲁迅,被亵渎的鲁迅,恰恰是90年代知识分子们自我定义的一种自我形象。
今天,《读书》的孟辉老师回信。深深地感动了我。学术界的正气,恰是靠这些有良知有见识的知识分子们支撑起来的。我只是一个普通的文学博士,他却不吝奖掖提拔,帮我修改论文,提出意见,提供发表,让我深深的感动,搞学术还是有奔头的!继续努力吧。
几个素材与心得
今天,天气凉爽。继续看书,写文章。《消费社会》中的一些说法,非常适合中国的国情。和毕师兄讨论,他说,“五四文学从来不是一个救赎的母亲,而是一个失去丈夫,风韵犹存的寡妇”,深以为然。其实,从身体政治的角度,能更好地理解五四文学后,中国文学无根和混乱的状态。
昨天和杨编辑吃饭,他说到了当年大学毕业,去造纸厂,要先交给厂子6000元保证金,这之后,每天返还40元,一次返还40个人。他为了领这个钱,白天干重体力活,第二天五点就要到厂里排队。太惨了,比我在车间干活还甚。其实,我们那个年代的大学生还可以通过考研,摆脱自己的苦命。现在的大学生呢?在这个相对丰盛的社会,其实,他们的压力和痛苦更多,只不过,在消费的幻觉下,表现的零散了罢。都不容易呀。
晚上看书,看完了柳暗花瞑的《驱魔人》,非常精彩。中国的小说,特别是写鬼的小说,其实,写的都是生死,写的都是情。这里,有很多哲学,所谓的天道,所谓师法自然。只有在当代欲望横行之时,才显出宝贵。这是中国人特有的东西。不是不讲进化论,不是不讲进取,而是那种自然通达,顺天应人的积极态度。真是很感人,特别是司马南魂别阿百一节,其实,谁又能知道自己真正的爱呢?人生在世,有太多的欲望和嗔念,而我们的爱和善良,也许就是那一缕不为我们所知的魂吧。昨天晚上看到3点,今天终于爬完了楼。谢谢灵魂收割,谢谢柳暗花瞑。这本书,不仅故事紧张曲折,最好的其实还是写情。爱情,亲情,友情。其实,真正的情感都是非常自然而朴实的。真正动人的,不仅是斗法时甘心为对方牺牲的惊心动魄,更是那份世俗欲念挣扎的时候,人性自然的流露,是无法拯救心爱的人的肝肠寸断。悲剧总是把有价值的毁掉给人看。也许,美,就是因为距离吧。喜欢阿百,喜欢万里,也同情司马南。也许,成魔与顿悟,就在一瞬之间吧。而有能力的人,常常欲念太执着。
其实,《聊斋》,在几百年前,和现自阿这些通俗的小说,本质又有多大区别?其实,好东西,还是在民间。只不过,在文人化的过程中,看谁能捕捉到那一点鲜活的东西罢了。谁有资格看不起这些小说?所以说,搞文学,最怕带上学院派对理论的妄执。
中午在学林酒店一坐,有领导请客,佛跳墙这个名菜,做的很有味道。就是太贵了点。呵呵。